“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熟悉的歌声想起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听着这首歌,让我们又想起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
雷锋,1940年12月18日出生于湖南望城一个贫苦农家, 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年仅22岁。
在他短暂的一生里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当选抚顺市人民代表。他的一生使光辉的一生,是无悔的一生。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周恩来总理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成为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的概括。从此,全国广泛开展了学习雷锋的群众运动,涌现出成千上万雷锋式的先进人物。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主席也指出,雷锋身上所具有的"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写照。
“雷锋”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一段历史的积淀,一种精神的升华。雷锋精神永不过时,我们现如今所倡导的艰苦创业、奋力拼搏的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的主人翁态度;相互尊重、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风尚等等,都体现了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
雷锋精神也是我们中职生塑造和完善人格魅力的精神力量,在过去的几年里,在校党委的亲切关怀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立足校园,志愿服务,感恩社会”为宗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但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青年的能力,而且也体现出青年志愿者们用实际行动响应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传承爱心,在志愿者活动中创先争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一名中职学生,作为一名志愿者,同时作为肩负历史使命和民族未来的当代青年的一员,我们要时刻坚定态度,端正姿态,以更为向上、更为积极的面貌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同时要带动身边的同学、家人、朋友向这条光明的道路中迈进。我校团委作为此项工作的引导者,力求将“学雷锋”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效益。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会继续秉承志愿精神,积极开展立足校园,感恩社会的活动,为构建和谐职高尽一份力量。志愿精神,薪火相传。
在这里,我们谨代表青年志愿者们向大家发出倡议:向雷锋同志学习,广泛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让志愿服务之花成为学校的风景,让雷锋精神的传承永不停歇!
无私奉献,热爱祖国,用实际行动去传承雷锋精神,去感染他人,让我们的身边出现更多的雷锋,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帮助,人人争做活雷锋,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