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点思考
目前我校针对学生的评价体系,较以前有了本质性的变革,将学生的课堂表现、在校行为等方面和学生的考试成绩融合在一起,反映学生一个学期综合表现。因此评价不再是一个选拔学生方式,而是促进学生均衡发展的评价系统,通过评价在学生自信心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样利于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我和健康成长。评价一个人的发展,不仅仅考查知识与技能有多高多强,还应该包括为人处事、待人接物等价值观方面是否积极上进。
哲学中“度”是标志事物质和量统一的哲学范畴,指出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幅度。简单地说就是量变引起质变的限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可以借鉴哲学中“度”的概念。
首先从量的角度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加以考核,虽然有的地方将美和劳都归结于德智体中加以考核,但是分离出来考核更有利于学生评定工作开展,德和智的评价地位是毫无争议,现在国家大力提倡体育教育,因此体的考核也要自成一面,不要依附于智中,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的本钱没有了谈何革命呢?因此对于学生的体育考核侧重于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延伸至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以及特长项目等方面进行评价,这样不但能强化学生的体质,从容地应对国家体育测试工作,还能为学生将来更好地参加工作奠定身体基础。美的考核侧重于学生的艺术修养,可以从音乐、美术、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进行评价,像推行的“四歌”比赛就可以列入学生的美的考核,同时还可以开展其他的活动,将这个抽象具有依附性的概念形象化和生动化。劳的考核侧重于学生在校的身体力行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评价,一个爱劳动的人必然做事勤快,工作兢兢业业,这也能为即将推行的班级劳动实践周活动提供考核依据。
这五个方面考核相辅相成,评价结果可以借鉴高考中的总分计算法,这对于部分学生来说可以扬长避短,克服智的欠缺,发挥其他四个方面优势,对于学生的素质培养有一定积极意义。
其次,从质的角度考虑,单独一个方面不及格怎么处理?综合考核不及格又怎么处理?这些都要有相应的方法,否则学生感觉到每次的评价结果只是一个数字问题,而不是自己一个综合因素的表现,让学生感觉到,只要我没有重大违纪情况,三年的时候毕业证还是可以拿到手的,失去了综合素质评价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以上是我一些不成熟的想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